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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协奏曲”广东再谱发展新篇章

“富也广东,穷也广东。”作为经济发展的“优等生”,广东也有“偏科”的烦恼: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广东的基本省情,也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

但这一现象正在改善。新中国成立75年来,广东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数据显示,2023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万元,比1949年增长451.2倍,年均实际增长5.9%;城乡收入比为2.36,这也是继2020年首次降到2.5以下之后,广东城乡收入比首次降到2.4以下。

所谓城乡收入比,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缩小城乡差距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其中最重要的评判指标之一就是城乡收入比。从2013年到2023年,广东城乡收入比从2.67降到2.36。具体来看,除了2017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平外,其余10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跑赢了城镇居民。

这背后,是广东加快补齐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短板、奏响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协奏曲”的不懈努力。

千钧将一羽,轻重在平衡。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广东先后提出聚焦城乡融合发展的“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聚焦乡村振兴的“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通过持续推进珠三角城市对口帮扶苏区老区发展、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设施联通及国家级贫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广东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效增强了全省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如今,“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县域城镇化试点稳步推进,全省有17个区、2个县市、112个镇分别上榜全国百强区、百强县、千强镇。新一轮省内对口帮扶协作的结对关系首次实现珠三角6市对全省57个县及粤东、粤西、粤北市辖区全覆盖,更多珠三角地区产业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转移,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持续增强。

唱和如一,宫商协调。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广东精心谋划了任务书和时间表:到202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到2027年,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县域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展望2035年,全省城乡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你听,一首首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协奏曲”,正在广东大地欢快奏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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